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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行“续期奖励机制”,环卫项目最长可做五年

TIME:2022-08-13 11:30:06 分享 :


深圳市环卫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多年的“一招三年”政策今年迎来重大调整,今后环卫项目最长合同期可达五年,增幅高达67%。


据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消息,8月12日,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梅林街道、香蜜湖街道、华强北街道、福保街道、南园街道、莲花街道”等8个街道发布新一轮环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明确;项目一招三年,实行优质服务合同认定,认定为优质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最多可延长两年。


关于深圳市环卫项目服务期过短问题,深圳市财政委针对政协委员2016年1月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关于我市环卫行业外包单价偏低和服务期限偏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提出的系列相关问题,积极研究具体措施,依法依规解决深圳市环卫行业服务外包期限偏短等问题。


2022年3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修正《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提出对优质服务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实行续期奖励机制。


第五十九条具体内容如下:


优质服务合同是指在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中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合同。对优质服务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实行续期奖励机制。


优质服务合同续期的,由采购人在原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续期项目进行履约评价,重大采购项目应邀请第三评审方进行履约评价并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出具履约评价报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履约评价报告作出合同是否续期的决定。主管部门决定续期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将履约评价和续期合同的情况予以公示。


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