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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相关政策

TIME:2021-03-30 10:08:00 分享 :

国务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要求9月底前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相关政策。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国发〔2021〕6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为12个部分、38个方面、44项重点,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

《分工意见》要求,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021年1月4日)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研发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七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二十四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